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埋地油罐及工艺管道的防渗漏技术要求
  • 发布时间:2016/7/6 12:00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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埋地油罐及工艺管道的防渗漏,应贯穿于工程设计、施工和验收的全过程,并为使用与管理创造安全、节能、保护环境的有利条件。      埋地油罐及其工艺管道,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设置防渗池、区域观测井等防漏和检漏设施。 人孔井、卸(装)油井、阀门井,以及加油机底座井等可能发生油品渗漏的部位,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。

与埋地油罐相关的改、扩建工程,设计前应对场地的地下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。施工时应对已被油品污染的区域进行清理或无害化处理。

承担防腐、玻璃钢防渗层和观测井项目的施工单位,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。 施工单位在各防渗设施的施工中应严格进行自检,并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确认。检查不合格的,不应进行下道工序施工。

技术要求

埋地油罐 
5.1.1 埋地油罐应采用专业厂家制作的合格产品,其壁厚不应小于6mm。 
5.1.2 埋地油罐防腐前,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、监理等有关专业人员,对拟用油罐的质量状况进行现场检验和评定。 
检验和评定的工作内容包括: 
a) 核实油罐的技术参数、生产日期和使用历史等文件资料; 
b) 检查罐体的结构与腐蚀状况; 
c) 作出是否能够满足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评定结果; 
d) 提出尚需采取的技术措施及施工注意事项。 
5.1.3 埋地油罐装设的液位自动监测系统,应具有油罐渗漏的监测功能和高液位报警功能。 
5.1.4 液位自动监测系统的渗漏检测分辨率不宜大于0.8 L/h。高液位报警系统的最高液位设定,
应满足报警2min后进油量不超过油罐的安全装油液位。

工艺管道

5.2.1 加油站埋地油罐的出油管道,应设防渗套管保护。

对于改造工程,当出油管道采用渗漏分辨率小于或等于0.8 L/h的压力监测系统时,也可不设防渗套管保护。

5.2.2 防渗套管的具体设计与施工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a) 防渗套管宜采用耐油、耐腐蚀、耐老化和满足强度要求的非金属管材。采用钢质防渗套管时,其壁厚不应小于5mm;

b) 防渗套管的端部不应埋地,并应严密封口;

c) 防渗套管的严密性检验及钢质防渗套管的外壁防腐,应按国家标准GB 50156中有关油品管道的规定执行。 
5.2.3 工艺管道与防渗套管的二次保护空间,宜采用液体传感器进行渗漏监测,传感器应设置在各二次保护空间的最低处,并由具备相应功能的控制台进行在线分析和报警;条件受限时,应在防渗套管的最低点设置用于人工检漏的积液装置。

防渗池与观测管 
5.3.1 防渗池 
5.3.1.1 埋地油罐的防渗池应按设计油罐座数分成若干个隔池。每个隔池内的油罐座数不应多于两座。单罐容量大于等于50m3的油罐应每罐一隔。

5.3.1.2 防渗池应采用防渗混凝土浇筑为一体。

5.3.1.3 防渗池的混凝土外墙和底板厚度不应小于250mm,隔墙厚度不应小于200mm,墙顶应高于池内罐顶标高,池底宜低于罐底设计标高200mm,墙面与罐壁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500mm。

5.3.1.4 防渗池的内墙角(包括底角),应采用圆滑过渡或45°斜角过渡。

5.3.1.5 防渗池的内表面应做水泥砂浆抹面,并找平、压实、抹光,


5.3.1.6 防渗池的内表面应按附录A的规定贴衬玻璃钢防渗层。
5.3.1.7 防渗池的底板及池内油罐基础,应便于使油罐任何部位的泄漏引至观测管。
5.3.1.8 防渗池内的空间,应采用未受油品污染的中、粗砂回填。
5.3.1.9 防渗池的上部,应采取防止外部泄漏油品和雨水、地表水渗入池内的技术措施.

5.3.2 观测管
5.3.2.1 防渗池的各隔池内应设观测管。
5.3.2.2 观测管的制作和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:
a) 观测管应采用耐油、耐腐蚀的管材制作,直径宜为100mm~150mm,壁厚不应小于4mm; 
b) 观测管应在池内铅垂设置,管子下端应置于防渗池的底部,上部观测口应高出罐区设计地面200mm(油罐设置在车道下的除外); 
c) 观测管在池内罐顶标高以下范围内,应做成孔径为10mm~12mm均匀排布的过滤管段。其每层环向孔中心距宜为6d~8d,竖向相邻孔中心线的间距不应大于1d(见图1); S=6~8dS/3hhhhhd=10~12mm孔竖向中心线孔环向中心线S/3S/3 
d—孔的直径; 
S—每层环向孔中心距离; 
h—竖向相邻层孔中心线间距。 
d) 过滤管段应外包3层~4层50目~60目的尼龙网;

e) 观测管周围应回填干净的粗砂或粒径为10mm~30mm的砾石。

f) 检测口应有保护盖和标识。

观测井

5.4.1 处于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内的埋地油罐区,应设两眼观测井。

5.4.2 处于地下饮用水源防护区外的埋地油罐区,可只设一眼观测井。

5.4.3 当现场只需布设一眼观测井时,观测井应设在埋地油罐区地下水流向的下游,与埋地油罐的距离不应超过50m。

5.4.4 当现场需要布设两眼观测井时,第二眼观测井宜设在埋地油罐区地下水流向的上游,与埋地油罐的距离宜为10m~50m。

5.4.5 观测井不应设在爆炸危险区和土壤已被油品污染的区域。

5.4.6 观测井结构应采用一径成孔工艺。设计应结合当地水文地质条件,并充分考虑区域10年地下水位动态特征,井深设计应在最低水位埋深的基础上增加5m~8m,过滤管应在水位变幅内设计。

7 井管直径应为150mm~200mm,其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: 
a) 具有良好的强度,能承受地层
b) 耐油、耐水、耐土壤腐蚀
c) 无毒、无味、无污染; 
d) 过滤管的主要骨架孔隙率应为18%
5.4.8 观测井施工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。 
观测井的
5.5 维护管理 
5.5.1 使用单位应护和定期检测。 
5.5.2 除清理泥沙外,使用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杂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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